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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单位加工使用禽肉、蛋类食品温馨提示
2017-01-20 15:33:11    来源:     点击:

 

各餐饮服务单位:

近期,我省部分县市相继发生H7N9禽流感疫情。为了有效预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发生,让我县广大百姓过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各餐饮单位加工使用禽肉、蛋类食品及其制品,温馨提示如下:

1、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宰杀、使用活禽;

2、各餐饮服务单位应到正规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规范的农贸市场采购禽肉、蛋类食品及其制品,索取供货方资质及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登记记录制度;

3、严格按《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禽肉、蛋类食品及其制品,做到分池清洗、分类存放,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达70℃;

4、慎用禽肉、蛋及其制品制作冷食及拼盘;

5、严格执行清洗消毒保洁制度:一是餐饮、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二是食品加工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要求洗手消毒;

6、建议不要接触活禽类或靠近禽类宰杀市场,注意食品加工场所及就餐场所的环境卫生,可使用84消毒液对上述场所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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