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加工食品消费警示
时下,随着气温上升、湿度增大,微生物易于繁殖,食物极易发生因受微生物污染而导致的食物中毒。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预警提示如下:
一、对食品加工作坊单位的提示
(一)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各食品加工小作坊一定要严把原料采购渠道关,做好索证索票;加工制作凉菜、卤肉卤菜等高风险食品时,确保原料卫生新鲜。
(二)注意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一定要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严防带病上岗。
(三)加强食品加工、储存的过程控制,做到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加工制作工具分类定点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四)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用具卫生,严格执行日常清洗和消毒措施,保持加工区卫生清洁。
(五)做好生产、加工、销售区的防蝇、防鼠、防虫措施。
二、 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一)购买熟食卤菜,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空调设施和防蝇防虫设施齐全的固定店面选购。谨慎购买街头摊贩的卤菜和凉拌菜,由于街头摊点卫生条件差,没有相应的降温、灭菌设施,消费者若没有购物凭证,一旦发生质量和安全问题很难取证维权。
(二)食用熟食卤菜前应进行加热,尽量不吃生冷食品,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不能立即食用的要注意保存,如出现异味切不可再食用。
(三) 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应尽快就医,消费者应保留好消费凭证、就诊单据、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岳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