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岳西县青天乡人民政府

青天乡2017年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17-08-01 12:45:00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乡的相关信息,特编制《青天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我乡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我乡依法主动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我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青天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我乡的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决策信息、资金管理、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建议提案、收费项目、应急预案及监督保障措施等非保密的相关信息。目前我乡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14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我乡党政办公室索取单位有关信息。以后我乡将在青天乡政府网站上公布《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乡政府主要采用网上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两种方式。我乡政府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http://qingtian.yuexi.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设在乡政府范围内。

此外,还将采用简报、会议、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我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我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我乡申请获取。我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青天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地址:青天乡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242002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乡申请公开我乡信息的,应填写《青天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青天乡政府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我乡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我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我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我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我乡掌握的信息,我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申请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我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我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如申请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在期限内。

(四)申请费用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我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乡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机构:青天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

办公地址:青天乡纪委监察室;

联系电话:2420021。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岳西县人民政府版权(2000-2014)所有,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主办:中共岳西县委员会 岳西县人民政府 承办:岳西县政务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岳西创联网络公司
电话:0556-2189123 E-mail:yxzwxxzx@163.com 
bt365365娱乐场
(2005-2010版) (2011-2013版)
皖ICP备11014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