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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3137248/201711-00007 | 所属目录: | 处罚结果 |
关 键 词: | 渣土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服务对象分类: | ||
体裁分类: | 点击量: | 次 | |
发布单位: | 城管局 | 发布日期: | 2017-11-09 14:07:25 |
内容概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1处罚类别2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备注 | 公开状态 |
岳城执罚决字[2017]2001 | 储昭友未经审批摆摊设点案 | 罚款 | 储昭友于2017年1月15日9时40分在岳西县新汽车站对面(大屋安置区门面房)移动手机大卖场店前人行道上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道摆摊设点(占地面积4平方米,长2米,宽2米)进行促销活动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储昭友 |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月20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缴纳罚款 | 0 | 340828 | 公开 | |||||||||
岳城执罚决字[2017]2002 | 方荷香未经审批摆摊设点案 | 罚款 | 方荷香于2017年1月13日8时50分在岳西县天堂镇环城路公共场地上(天堂镇服务大厅对面)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道摆摊设点(经营糍粑、馍等。占地面积3平方米,长2米,宽1.5米)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方荷香 |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叁佰元(¥3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月20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缴纳罚款 | 0 | 340828 | 公开 | |||||||||
岳城执罚决字[2017]2003 | 储昭友未经审批摆摊设点案 | 罚款 | 储昭友于2017年2月12日9时30分在岳西县新汽车站对面(大屋安置区门面房)移动手机大卖场店前人行道上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道摆摊设点(占地面积8平方米,长4米,宽2米)进行促销活动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储昭友 |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叁佰元(¥3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月20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缴纳罚款 | 0 | 340828 | 公开 | |||||||||
岳城执罚决字[2017]2004 | 刘少成未经审批摆摊设点案 | 罚款 | 刘少成于2017年3月7日在岳西县滨河西路和老街路交叉口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道摆摊设点(占地面积6平方米,长3米,宽2米)经营小吃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刘少成 |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肆佰元(¥4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月20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缴纳罚款 | 0 | 340828 | 公开 | |||||||||
岳城执罚决字[2017]2005 | 储冬节未经审批摆摊设点案 | 罚款 | 储冬节于2017年5月12日在岳西县滨河西路和老街路交叉口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道摆摊设点(占地面积4.32平方米,长2.7米,宽1.6米)经营水果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储冬节 |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1月8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缴纳罚款 | 0 | 340828 | 公开 | |||||||||
岳城执罚决字[2017]2006 | 刘春芳未经审批摆摊设点案 | 罚款 | 刘春芳于2017年5月22日19时在岳西县滨河东路和南园路交叉口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道摆摊设点(占地面积2平方米,长2米,宽1米)经营油炸食品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刘春芳 |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1月8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缴纳罚款 | 0 | 340828 | 公开 | |||||||||
岳城执罚决字[2017]2007 | 储美琴未经审批摆摊设点案 | 罚款 | 储美琴于2017年5月29日18时10分在岳西县天堂镇天堂西路职教中心前公路边南侧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道摆摊设点(占地面积2平方米,长2米,宽1米)经营油炸食品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储美琴 |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1月8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缴纳罚款 | 0 | 340828 | 公开 | |||||||||
岳城执罚决字[2017]2008 | 储金霞未经审批摆摊设点案 | 罚款 | 储金霞于2017年6月20日7时20分在岳西县天堂镇天堂西路中洲小学前公路北侧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道摆摊设点(占地面积2平方米,长2米,宽1米)经营油炸食品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储金霞 |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1月8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缴纳罚款 | 0 | 340828 | 公开 | |||||||||
岳城执拆决字[2017]2009 | 吴江磊设置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设施案 | 拆除 | 吴江磊于2017年7月4日在岳西县天堂镇滨河东路设置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广告设施,其面积为6.45平方米,长4.3米,宽1.5米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吴江磊 | 限期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广告设施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1月8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经拆除 | 0 | 340828 | 公开 | |||||||||
岳城执罚决字[2017]2010 | 陈凤娇未经审批摆摊设点案 | 罚款 | 陈凤娇于2017年9月15日9时00分在岳西县天堂镇建设西路公路边右侧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道摆摊设点(占地面积2平方米,长2米,宽1米)经营千层饼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陈凤娇 |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1月8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缴纳罚款 | 0 | 340828 | 公开 | |||||||||
岳城执罚决字[2017]2011 | 张小燕未经审批摆摊设点案 | 罚款 | 张小燕于2017年9月15日9时在岳西县天堂镇建设西路北侧(原铸钢厂出口)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道摆摊设点(占地面积2平方米,长2米,宽1米)经营千层饼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张小燕 |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1月8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缴纳罚款 | 0 | 340828 | 公开 | |||||||||
岳城执罚决字[2017]2012 | 刘天佑未经审批摆摊设点案 | 罚款 | 刘天佑于2017年9月18日在岳西县天堂镇木冲弄道路东侧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道摆摊设点(占地面积2平方米,长2米,宽1米)经营梅菜饼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刘天佑 |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叁佰元(¥3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1月8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缴纳罚款 | 0 | 340828 | 公开 | |||||||||
岳城执罚决字[2017]2013 | 储昭华未经审批出店经营案 | 罚款 | 储昭华于2017年9月21日8时在岳西县天堂镇天仙河路天一雅居B4栋109号门面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出店经营(占地面积3平方米,长3米,宽1米)经营早点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储昭华 |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1月8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缴纳罚款 | 0 | 340828 | 公开 | |||||||||
岳城执罚决字[2017]2014 | 谢克梅未经审批出店经营案 | 罚款 | 谢克梅于2017年9月21日8时在岳西县天堂镇天际大道阳光小区门口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出店经营(占地面积3平方米,长3米,宽1米)经营水果,蔬菜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谢克梅 |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1月8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缴纳罚款 | 0 | 公开 | ||||||||||
岳城执罚决字[2017]2015 | 张丽宏未经审批摆摊设点案 | 罚款 | 张丽宏于2017年9月26日18时20分在岳西县天堂镇天堂西路与川井路交叉口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摆摊设点(占地面积2平方米,长2米,宽1米)经营油炸食品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张丽宏 |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1月8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缴纳罚款 | 0 | 公开 | ||||||||||
岳城执拆决字[2017]2016 | 岳西县阿玛妮理发店设置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设施案 | 拆除 | 岳西县阿玛妮理发店于2017年9月30日在岳西县天堂镇木冲弄天鹅山庄40号门面设置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广告设施。现制作的广告牌整体上移10厘米,外挑30厘米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岳西县阿玛妮理发店 | 92340828MA2PH8X59Y | 储著阳 | 限期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广告设施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1月8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经拆除 | 0 | 公开 | ||||||||
岳城执罚决字[2017]2017 | 王平先未经审批摆摊设点案 | 罚款 | 王平先于2017年10月9日8时20分在岳西县天堂镇滨河西路与老街路交叉口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道摆摊设点(占地面积3平方米,长3米,宽1米)经营板栗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王平先 |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1月8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缴纳罚款 | 0 | 公开 | ||||||||||
岳城执罚决字[2017]2018 | 岳西县中奥电子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摆摊设点案 | 罚款 | 岳西县中奥电子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2日9时在岳西县天堂镇建设西路昭学家电门前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道摆摊设点(占地面积24平方米,长8米,宽3米)彩虹门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之规定 | 岳西县中奥电子有限公司 | 9134082855182388XN(1-1) | 王纯清 |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叁佰元(¥3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17年11月8日 | 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已缴纳罚款 | 0 |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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