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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索引号: 485749406/201712-00005 所属目录: 政策与标准
关 键 词: 岳西县 产销 农机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分类: 三农
体裁分类: 其他 点击量:
发布单位: 县农机局 发布日期: 2017-12-14 10:49:22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的收集、调查、处理等工作流程,逐步构建高效精准的查处机制,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
岳西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的收集、调查、处理等工作流程,逐步构建高效精准的查处机制,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违规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规,以及安庆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主要指产销企业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全过程中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行为。

二、查处原则。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的调查、认定、处理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合法适当的原则。

三、违规行为分类。按照违规性质,产销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分为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以及性质特别恶劣等四种类型。具体认定,依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违规行为处理规范(试行)》。

四、查处程序。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投诉、上级机关批办或其他相关部门转来的违规行为线索后,按照以下程序启动查处工作,全程留痕。

(一)受理登记。对上级机关交办、其他部门转交或群众实名反映的本县范围内的违规线索,应予登记。

(二)调查核实。对已受理登记的举报投诉组织调查,针对县农机化主管部门难以组织调查,技术难度较高,或性质较为重大的违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上级处理。

(三)处理措施。对于情节较轻的违规行为,县农机化主管部门采取约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情节较重、情节严重以及性质特别恶劣的,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违规行为处理规范(试行)》规定执行。

(四)材料留存。调查处理完结后,应对相关调查材料等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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