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耕地项目抚育验收工作的通知
有关乡镇国土所(分局):
根据县局安排,在11月底之前组织新增耕地项目抚育工作验收,请涉及到2014-2016年度新增耕地项目的乡镇所(分局)做好新增耕地项目抚育工作的安排,并落实好管护责任人。具体验收标准如下:
一、兴种标准:兴种农作物的或矮杆经济作物和农作物套种的;严禁撂荒或种植高杆经济作物。
二、设施完整标准:按规划设计实施的路、渠、涵、沉砂池设施完好无损;有少量的损毁要进行修复。
三、抚育标准:项目区内全部翻耕,并清除了地塝边的杂草,做到地新塝净。
未达到以上“三个标准”的项目将不予补助本年度相对应的抚育经费。
附:岳西县2014-2016年度新增耕地项目汇总表
岳西县国土资源局
附件:岳西县2014-2016年度新增耕地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