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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
2017-10-23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着力加强会计监督管理,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岳西县财政局于2017年7月至8月,先后对岳西县诚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岳西县宏桥企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岳西县及时雨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岳西县白扬财务代理有限公司、岳西县作家协会、岳西县旅游协会、冶溪镇联庆村扶贫互助社2016年度财务会计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依据《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和财政部有关工作要求,财政局认真开展了查前公示和查后整改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查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政部财会[2004]7号通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财会字[1996]19号通知)、《小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财会[2011]17号通知)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本次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内部管理薄弱等问题。主要表现为如下七个方面:1、代理记账委托书签订不全,部分单位仅凭熟悉人关系交接代账业务。2、部分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不规范。3、少数原始凭证入账无客户法人和经办人签名4、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不明确。5、代账公司聘用的财会专业人员未出具服务承诺书。6、社会组织的财会工作无专业人员承担。

三、整改意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如下:1、执业质量方面:要严格执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0号)规定,补充完善客户代理记账委托书,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明确约定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明确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等具体要求;明确会计档案保管要求和相应责任;明确终止委托时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项)。2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补充完善原始凭证客户法人签字手续,规范会计凭证制单、复核签字手续。3、代账公司聘用的专职人员应向代账机构出具书面承诺,明确双方职责和权益,实行规范管理。4、社会组织应配备会计专业人员从事财务工作或委托代理记账公司承办。

检查组责成有关企业和社会组织限期补缺补差、整改提高。财政局将进一步关注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企业规范经营,进一步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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